本报讯 今年年初,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提出“探索逮捕公开听证审查模式,逐步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目标,并安排在沈阳、大连部分基层院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试点,同时部署了相关理论研究任务。年尾将近,试点和研究工作均已取得一定成果。日前,该处召集全省四个试点院代表和五名调研课题完成人开会,就试点经验和研究成果进行了交流。
会上,沈阳市和平、铁西、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及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当地试点经验: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总结了试点工作中反映的九个方面问题;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通过听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选取的听证案件独具代表性;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立案监督案件纳入听证案件范围中。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四个试点院的工作各具特色,在案件选择上立足稳妥又不失积极,为全省下一步推进审查逮捕公开听证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随后,五名调研课题完成人分别就文章的基本结构、主要观点和理论实践意义作了发言,主持人对文章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
通过此次会议,全省侦监条线上的审查逮捕公开听证改革实践者和理论研究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试点单位通过相互对照了解了自身试点的优势与不足。调研课题完成人通过交换观点使文章更趋完善,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上的互相指导、互相促进。全省检察机关将在总结现阶段试点经验基础上,继续推进审查逮捕公开听证改革力度,提升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增加司法公信力,力争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审查逮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