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沈阳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意在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集中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12月4日10时15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沈阳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段文龙带领大家面向国徽,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宣誓仪式由沈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雪松主持。聂雪松表示,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集中展现了法官对宪法精神、宪法权威、宪法尊严的崇高信念,展示了法官忠于宪法,履行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的庄严承诺,希望广大法官时刻牢记自己的承诺,并用实际行动践行承诺。
宣誓仪式后,大家纷纷表示,参加宣誓活动备感骄傲和自豪,要更加珍惜法官的身份和职业荣誉,以忠诚的政治品格、为民的宗旨意识、精湛的业务能力、崇高的职业操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了解到,12月4日当天,沈阳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沈阳中院宣教处和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的干警会同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凌云派出所民警走进佳和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开展了法律咨询,并赠送了法律书籍。
和平区人民法院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观法院,使大家全方位了解法院立案、审判工作流程,亲身体验案件查询系统等信息化设备带来的司法便利;皇姑区人民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社区代表、高校学生进行座谈及参观法院活动;于洪区人民法院组织青年法官到于洪广场向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北尚丽都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并接受法律咨询;辽中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们来到辽中区立人中学,为学生们送上一堂题为“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好少年”的法治教育讲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安检大厅、诉讼服务大厅、法庭、调解室等醒目位置摆放供当事人自行取阅的《宪法》读本,并在审判区、大潘法庭向当事人发放《宪法》读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则邀请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45名师生代表参加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