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的六起行政处罚案件。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刚、沈河公安分局副局长房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历时七个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案件的审查客体、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而有序的辩论。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双方质证意见的基础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事实证据、执法程序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审查,为案件的公正裁判奠定了基础。
为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皇姑区法院在立案受理、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等环节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向行政机关进行宣传,使得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对该制度从被动接受走向了积极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