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鞍山市商品煤经营秩序,11月7日起,鞍山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积极配合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煤质量监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共检查商品煤使用企业27家,经营企业3家,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调阅审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调阅审查购销合同中涉及商品煤质量内容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体系要求;调阅审查销售或购买任一批次煤炭的煤质化验单化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调阅审查销售合同及购货发票是否齐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但个别企业仍存在煤质化验单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销售合同及购货发票不齐全、煤炭经营储煤场地布局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下一步,该局将随机对煤炭经营者及燃煤企业的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将依据检测结果提出相应整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