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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2月1日启动国家宪法日法治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7-11-22 10:12
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开展
 
  本报讯 记者石健报道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将在今年12月1日起集中组织开展法治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我省将以此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法治实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郁氛围,努力让法治成为我省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扎实推进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了解,系列宣传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将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积极宣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意识。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指导各地各行业举办学习宪法报告会,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以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和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活动要求,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要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好“12·4”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据悉,国家宪法日法治系列宣传活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