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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盛京警察制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7-11-07 11:30
  一、每街各派巡警队轮班。巡警大街四名,小巷二人,分段专管。每日夜分派八班,每三点钟换班一次,由每早六点钟起,以次轮换,周而复始,以均劳逸。每换班时,须接替之人到班后,方可回局。即在局中,食宿歇息,不准他出。出必告,返必面,私自出局者责惩。 
 
  一、巡警队日间携棍一根,系以自卫,不准打人,夜间拿枪,非捕盗不准放响,一闻枪响,委员立时查询,违者重责斥革。一、如有不可理喻拒捕之人,或夜间遇有盗贼,巡警队以吹小铜哨为号,临近闻之,亦吹铜哨相应,自近而远,闻声齐到,帮同拘捕送局,审明办理。
 
  一、凡巡警队按段直立街头,不准携伞执扇。号衣一律,不准任意穿带,不准带用眼镜。无事须缓步巡行,不准在街奔跑。大雨雪准立檐下,不准入铺面人家,吃茶吃烟,随便坐卧,任意谈笑戏谑。俟换班时,回局歇息,不准与朋友聚饮。不准与街市人嘈闹戏谈,违者责革。
 
  这是省档案馆保存的《奉天警察总局巡警队站段换班一切章程并各关应站数目缮具清折》中,所记载奉天警察局制订的警察勤务守则,专为防止巡警队骚扰与勒索地方而制订的,目的在于节制警察人员的行动,强调勤务与生活上的纪纲。
 
  警察制度艰难起步
 
  清朝末年,由于列强大举入侵,酿成弥天大祸。加上列强的政治压力,要求清政府迅速改变当前的无能状态。当时的清政府和军队已经无法应付当时的政治局势,财政上也出现了严重的亏空,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成为统治者们面临的重要课题。1901年到1905年,清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推行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在新政期间,清政府开始建立警察制度。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直隶总督袁世凯首先在保定创设警务总局,此后各省仿效举办。
 
  设立警察制度也是东北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1902年开始在东三省实行的警察制度,主要经历了增祺初设、赵尔巽改革、徐世昌扩充和锡良整顿几个阶段。
 
  伴随着义和团运动,盛京所辖东三省盗贼蜂起,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盛京将军增祺于奉天城东华门设保甲总局,各属设保甲局,属境四乡,各设分局,抽丁购械,使人民自卫。保甲制起源于北宋王安石变法,为历代统治者沿用。奉天的官方保甲总局是官办治安机构,经费有限,地方保甲局经费自筹,有时捉襟见肘。以前奉天省各地都有维持地方治安的自卫性组织乡团和团练,保甲局将其改编为堡防,夏秋时兼看青苗,或数村或数十村,联为一会,一村有警,联村互应。类似后来的联防组织。
 
  1902年初,增祺仿效袁世凯,在保甲总局基础上,改建警察总局。增祺饬令地方政府首先要确保500名警察,明确规定营务处总司缉捕,警察局负责稽查。但当时俄国军队还没有撤走,奉天警政未能遵章举办。俄国军队不断地干涉奉天治安事务,不许地方政府具备武装力量。昌图绅士们联名禀呈所在地设立警察时,奉天地方政府就遭到俄军干预,昌图建立警察局的请求竟被搁置。直到同年三月初一,中俄在北京议订《交收东三省条约》,协定了俄军从东北撤军。俄军撤军的同时,盛京将军增祺在奉天省选拔6000名步、骑兵组成巡捕骑兵队,把奉天省分为六路进行配置,负责缉捕盗贼,这是东北地区警察的雏形。
 
  赵尔巽谋划警政大格局
 
  奉天警察专司奉天城治安、卫生事宜,分设七个分局。据《奉天警察总局巡警队站段换班一切章程并各关应站数目缮具清折》记载,设立警察主要在于划分省城的空间,“分段专管”,巡逻重要地点。而且无论工作还是休息,警察总局都要节制警察人员的行动,强调勤务与生活上的纪纲,防止巡警队的骚扰与勒索商户。500名警察分成两部分,其中400名巡捕上街巷巡查,梭巡城内外烟馆、伙房、客店等处,100名巡捕归于工程队,修理边墙。警察按区域“日夜分定班数,站街查察”,各正副巡长分段督察勤务,营务处随时巡察,相互稽查。此外,砖城八门由盛京将军衙门的各旗佐马甲看守,八关边门由各旗佐步甲看守。警察局向八关边门添加弁兵,使之与巡捕队协同把守。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增祺丁忧解职,赵尔巽接任盛京将军。赵尔巽来奉就任之前,廷杰暂署奉天将军职。廷杰大幅度改革奉天警察组织,创设警务学堂,培养警务人员。赵尔巽到任后,率先提出要变更东北军政管理机构。此后,清政府相继裁撤盛京五部、奉天府尹,相关事务由赵尔巽经理。日俄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加紧统一东北事权,先是设东三省学政,后又设奉天府知府,管辖二州一厅六县,并谕示赵尔巽筹划奉天官制改革。赵尔巽提出改革奉天官制的具体办法:以盛京将军总理一切政务,设立公署,名盛京行部。附设综核处,内分十局,分理诸务。其中,内务局掌八旗丁籍及内务府事务,外务局掌对外交涉等事,吏治局掌官吏升迁考绩,督练局掌训练新军等事。此外,还有财政局、司法局、学务局、巡警局、农工局、商矿局等。
 
  赵尔巽担任盛京将军仅两年,在内外交困的窘境下,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和国家主权,对奉天警政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整顿,扩充省城及各地州县警察,虽然其组织系统尚未完善,但具有一定的规模。他仿照京师工巡总局,把兴修马路事宜归并于警察局,改为工巡局。旋即工巡局改为巡警部,又改为巡警总局,由道员张锡銮统管。巡警总局主要负责省城的治安,也兼管工程和卫生事宜。张锡銮在巡警总局的指挥系统裁撤帮办,设置提调、总巡各一员,在所属系统裁撤文牍、承番、收支三处,设警务、书记、裁判、卫生、工程、调查、侦探、消防、出纳、庶务十科。光绪三十二年六月,道员姜恩治厘定章程,设立执行、司法、卫生、教练、工程为五科,在五科之中,分别设股。巡警总局把省内外空间划分为7局,各派任警官一人为局长。基层组织有巡目和巡警。为了有效打击胡匪,在乡村裁撤步巡,发展马巡,并组织各村屯联结堡防,增强自卫能力。
 
  赵尔巽的改革不但推动了奉天警政现代化的全面启动,而且为其他新政的推行提供了相对良好的社会环境,奉天省城巡警总局实现在组织规模上的扩大,赵尔巽还将振兴警政作为抵御日本侵蚀中国地方权利的一种手段,其组织系统也显出专业化的趋向,奠定了后来警政发展的基础,寓兵于警,为奉天地方新式军队的编练奠定了基础。
 
  维持秩序离不开警察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徐世昌到任东三省总督,他本是晚清政府1905年设立巡警部的首任巡警部尚书,改组奉天警察制度行家里手。他特别设置民政司,掌管办理民治、巡警、缉捕等事。巡警总局在组织上设总局和7个分局,每分局分为2个区,共有14个区,附设警卫、消防、探访队。
 
  时任奉天省城巡警总局总办王治馨改订局章,改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捐务5课,分设19股,并设置稽查处及警卫、消防、侦缉、清道各队。同年五月,清政府发布直省官制改革案,奉天设置巡警道,统管全省警政事务。光绪三十四年,裁撤巡警道,全省警政由民政司主管,设警政一科,由民政司管理警务,改巡警总局为警务公所,又附设贫民习艺所。
 
  宣统元年(1909年),锡良接任东三省总督,在徐世昌扩展警政的基础上,整顿警察组织,改警务公所为奉天全省警务公所,以民政司为总办,改五课为总务、行政、司法、卫生、捐务五科。在城外郊区设立预备巡警,治理“四乡”郊区。宣统二年,警务公所归并民政司,并委奉天府知府孟秉初兼充所长。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发生之前,赵尔巽再次就任东三省总督,因前省城警务由奉天府监督办理,将警务公所仍改为巡警总局。禁烟所、探防队、同善堂、习艺所等并归巡警总局。
 
  另外奉天省还设有鸭绿江、浑江两江水上警察局、辽河水上警察局、安东铁路警察局、山林警察、司法警察、宪兵警察等。
 
  清末警察制度的建立是在国家被列强瓜分危机下,地方行政权力强化与扩大的产物,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奉天警察制度的设立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稳定城乡社会,引发地方行政与社会近现代变革的作用。
 
  增祺创设奉天警察以来,警察组织不断地扩大,据当时奉天巡警总局所作的统计,至1909年,省城警察人员的总数达到1672名(警官347名、警兵1325名),镇乡警察人员总数达到1044名(警官242名、警兵802名)。全省巡警的状况为218个警区、687个分所,巡警1919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