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网友通过某视频平台向盘锦交警进行举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城南街路段,公然违反交通法规逆向行驶,行驶过程中与正常通行的车辆险些发生碰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兴隆台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通过网友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后,马上与该车驾驶人张某某取得联系,并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处罚。
“我就是着急”“想逆行抄个近道”……面对确凿的证据,驾驶人张某某对自己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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