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4年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辽新广报刊字[2014]49号)精神,经我单位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申领换发新闻记者证的范围和资质条件,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要闻部记者 石 健
政法新闻部记者 蔡 冰
政法新闻部记者 孙硕辰
政法新闻部记者 董 楠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时间起3日内拨打下列电话:辽宁法制报有限公司记者证负责部门电话号码:024-22896690。
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4-23265737 23262060。
辽宁法制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