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险峰(中)在与同事研究案件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无论在反贪还是公诉工作中,他都默默践行着对公正的承诺,履行公诉人应尽的责任,他敢于直陈观点,维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到最大程度的兑现,努力让法律公正在良心的砝码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偏颇,把一个个疑难案件办成铁案。
10月20日,记者在灯塔市人民检察院见到了李险峰,当时的他正作为一名公诉人,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
对于李险峰来说,案件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未知的事情,要查明案情的唯一科学的方法,就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收集各种证据,经过分析研究,审查判断,实事求是地作出正确的结论。他说:“检察官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守门人,公正执法是我们的天职!”
2010年5月,灯塔市检察院反贪部门查处某村干部王某贪污案,此案涉及数名村民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为还百姓一个公道,反贪局经过初查认为该村村干部有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的重大犯罪嫌疑。反贪局迅速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经过昼夜奋战,查明王某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侵占占地补偿款12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主管检察长经过慎重考虑将此案交给李险峰办理。
面对10多本卷宗、近一麻袋票据这些光看一遍都令人头疼的证据,李险峰硬是一本本啃透、一页页推敲。其中一笔16万余元核销的账目引起他的注意,经补充侦查发现王某套取的这笔16万余元的款是用出卖本村幼儿园的款核销的,根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委会上,李险峰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获得了一致认可。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与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每个公诉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李险峰的风格就是“严谨、干练、细腻”,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子都仔细推敲,精心求证,对有疑点的证据从不放过,坚持主动调查核实,扎实办案。凭着对公诉事业的执著和对业务孜孜不倦的钻研,李险峰很快在公诉人的舞台上崭露头角,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诠释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