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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没钱结账仅是民事纠纷或道德问题?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多次“吃霸王餐”导致的寻衅滋事案件。办案检察官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定性,又做被告人法治教育工作,使被告人认识到自己多次无故拒付、强拿硬要的“吃霸王餐”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办案人:李世斌
职务: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近日,我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由某某因无支付能力多次恶意消费、长期赖账逃单,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我特别羡慕别人能吃喝玩乐,我现在就是破罐子破摔,吃都吃了,我也不怕被揍。”面对我的讯问,由某某语气里透着一股“痞气”。由某某曾因聚众斗殴、盗窃入狱,在明知自己没有存款、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将恶意逃单当成了“生存技能”。
2025年3月27日,由某某在一家烧烤店点了一桌好酒好菜,席间,看着舞台上卖力演出的艺人,他豪气顿生,便开口向老板借钱打赏,承诺结账时一并支付。然而,在结账时,由某某却说“没钱”“暂时周转不开”,甚至使出屡试不爽的“绝招”——以上车取钱为由趁机溜走。
由某某流窜于东港市、凤城市等地多家餐饮店、洗浴中心、KTV。今年2月7日,由某某在一家KTV“故技重施”被警方抓获,这场荒唐的闹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某某依然存在严重的法律认知误区,他辩称:“不给钱也犯法吗?这顶多是民事纠纷吧?”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我走访了由某某消费过的多家商户,调取消费记录和监控视频,核实其逃单的具体次数和手段。面对详实的证据链,我向其释法说理:“你明知自己无支付能力,却反复进行高消费并恶意逃单,这与普通消费者偶尔忘记带钱有本质区别。”经查,由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多次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办案中,我从家庭责任、人生谈起,对其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作为父亲,有没有想过你的行为给孩子带来的影响?有没有考虑过年迈的父母?看似占了一顿饭的便宜,实则是赔上了人身自由和家庭的未来,你要明白,‘吃霸王餐’其实就是在‘吃亏’。”由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长期以来的侥幸心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不止于结案,治罪更需重治理。针对本案中暴露出的商户维权意识薄弱、对“霸王餐”行为定性不清等问题,我和同事深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开展“送法进店”活动,详细告知商户在遇到恶意逃单时应如何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引导商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深入社区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警示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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