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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杰:荣誉满身 不改初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董宇丹/本报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10-10 08:00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我省选出的63名十九大代表,肩负着全省党员、基层党组织的重托,承载着全省人民的期盼,光荣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日起,本报推出《十九大代表风采录》,陆续刊发我省政法系统内先进模范党员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以他们为榜样和导向,勇于担当奉献,奋力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感言]
 
  党代表是一种责任,我将以毕生精力化作一粒微小的细胞,充实到党的肌体,为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吴凤杰
 
  [荣誉]
 
  2013年4月,吴凤杰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
  2014年4月,吴凤杰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2015年4月,吴凤杰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2016年10月,吴凤杰当选中共辽宁省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
  2016年4月,吴凤杰入选“全国政法英模榜”;
  2017年7月,吴凤杰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 
 
  又是秋来九月八,满山秋色满山华,最是赏秋好去处,鸭绿江畔应不暇。初秋的丹东沐浴在薄纱似的雾中,微风拂面,甚是清爽、惬意,仿佛记者此刻的心情。
 
  吴凤杰,本报此前已报道过多次,而这次她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党的十九大代表。全省政法系统只有两人当选,实属不易。于是,在这个秋高气爽的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约访了这位老朋友。
 
  【探访】十九大代表的日常
 
  今年7月7日下午4点多,吴凤杰正在办公室低头审查卷宗,案卷旁的手机嘀嘀响起:“凤杰,恭喜你当选十九大党代表。”发来祝贺信息的正是丹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姜冰。
 
  随后手机屏幕上又出现一则消息“辽宁选举产生63名十九大代表”,打开一看吴凤杰的名字赫然在列。
 
  经历了8个月的逐级层层筛选,吴凤杰脱颖而出,当选十九大代表,她将与其他代表肩负起全党重托,承载着人民的期望,履行神圣的职责。
 
  “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浏览一下我的工作日程簿,把前一天做完的工作标记成黑色,把今天需要做的工作标记成红色,按照紧急程度排上号。”吴凤杰说。
 
  因为侦查监督部门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侦查部门移送过来的案件,只有7天的审查时限,并作出是否决定批捕的决定,这其中还包括双休日和小长假,一些简易的案件还好说,遇到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卷宗达到数十本,该部门的检察官们就需要一页页、一字字地看,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儿了。
 
  【对话】充满期待又备感责任重大
 
  记者:恭喜您当选十九大党代表,据说丹东仅两个人,全省检察系统您是唯一一人,能跟我们说说您得知当选时的心情吗?
 
  吴凤杰:我当时真的是激动得不得了,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因为当选十九大党代表就意味着可以在十九大上为选举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投上宝贵的一票,群众对此抱有很大希望,而我能作为代表参与其中,的确既荣幸又备感责任重大。
 
  记者:这么多年,您也大大小小获得过不少荣誉,能分享一下让您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个吗?
 
  吴凤杰: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时候。我记得那是2015年4月28日,我随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14人一同走进人民大会堂,参加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当时的心情真是又兴奋又激动。我做的都是党员干部、检察官应该做的,而组织上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真的是发自内心地感激、珍惜。
 
  记者:取得这么多骄人业绩,又获得这么高的荣誉,您觉得您跟以前有什么不一样吗?
 
  吴凤杰:我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同的,但有一件事儿,让我记忆犹新。那是2013年获得省劳模称号,表彰结束回来,一进单位,我们院领导和很多青年干警都在大厅等着迎接我,许多青年干警特别热情主动地要求跟我合影,说我是他们的榜样。当时我就感觉这些荣誉的背后承载的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年轻人既然拿我当榜样,我更应该做得比以前更好。
记者:这些成绩和荣誉对您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吗?
 
  吴凤杰:有次我到家门口的菜市场买菜,卖凉粉的大姐看了我好一会儿,惊讶地问我:“你是不是省劳模,姓吴,还是检察官?我在电视上看过你,认得你。”我点点头。“经常看你过来买菜,真没想到你那么厉害,还这么低调平和。”我们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有些老邻居可能知道我在检察院上班,但是检察院是干啥的,我又是干啥的,他们并不清楚。对我来说,还是该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生活。
 
  记者:十九大马上就要开了,您对十九大有什么期待呢?
 
  吴凤杰:作为党代表,我一定是希望这次会上能够选出人民群众拥护的、信得过的、能为群众办实事儿的领导。作为检察官,我希望借着十九大的契机,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完善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制度,更好地引导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切切实实地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风采】恪尽职守 履行执法者的责任
 
  今年48岁的吴凤杰,考进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有21个年头。
 
  在从事公诉工作的11年中,吴凤杰先后主办、协办各类复杂疑难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2005年11月,院里受理某银行分理处特大挪用储户存款一案。该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犯罪持续时间长,书证庞杂,上级要求当月25日前提起公诉。为此,她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同步看卷宗、提出问题、制作审查报告。当案件移送到她手里时,仅剩3天就开庭了!因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东港、凤城和丹东市的看守所,她又马不停蹄三地穿梭,提审,修改审查报告、起诉书,给住院的婆婆送饭。
 
  “这个案子当时可以说是丹东市有史以来案值最大的自侦案件,庭前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被告人也请了丹东有名的‘金牌律师’,唇枪舌剑是在所难免的。庭后,被告律师对我理智明晰的出庭风格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也是对我工作的认可。其实他们不知道,庭审那几天我持续高烧不退,身上都在打冷颤,我是一直咬牙坚持到最后一刻的。”开庭当天的场景,吴凤杰至今仍记忆犹新。
 
  2007年,吴凤杰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不久,她主办了某银行上亿元的贷款诈骗案、某信用社千万元违法发放贷款案、某公司40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起特大案件,卷宗加起来近200万字。为及时移送起诉,3个多月时间,她常常顾不上吃饭,甚至连续3周没换洗衣服。最终,她提出10多份极有价值的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当处长5年,吴凤杰复核全处办理刑事案件103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沟通预警案件500余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清正廉洁 守住共产党员的本色
 
  “像我们这样的小区,真不知道还住着这么大的官儿啊!她家房子跟我家一样大,都是30来平方米的小筒房,一家三口真的是很不容易。”吴凤杰的邻居钱大娘对记者说。
 
  筒子房,水泥地,厨房只能放下锅,厕所只能容下马桶……第一次去吴凤杰的家,记者也被眼前所见惊到了,但吴凤杰本人却习以为常。
 
  吴凤杰老家在朝阳,少年丧父,跟母亲和两个姐姐相依为命,靠姐姐支持读完大学,婚后因工作忙很少回去。2007年,组织上特意安排她带队去朝阳出差,好抽空回家看看,可到家才知对她情深恩重的二姐已脑癌晚期。她多想陪二姐走完最后的人生路啊!可想到工作,她只能强忍悲伤。两个月后,二姐走了。她跪在坟前,泪水长流。不久,母亲也病倒了。她心急如焚,但手头上的活儿放不下,直到老人病逝前3天,她才赶到床前。这些年,她感觉特愧疚,没能帮家里啥忙,特别是经济上。可没法子。当初,婆婆常年用药“陪着”,每年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丈夫还下岗,家里就靠她每月几百块钱工资,常常青黄不接。
 
  有人说:你是检察官,稍微活泛点,还能差钱?的确,之前不少涉案人员家属或辩护人找过她,有一次来人进门就掏出厚厚的一沓钱。她二话不问,连人带钱一并推出门。后来,别人习惯了,有人找她亲戚牵线,他们直摇头:没用,她公事公办!
 
  这就是吴凤杰,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执法。尽管荣誉满筐,但她仍初心不变,责任不减,本色不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