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被抚顺市委政法委视为全年的重点工作进行有序推进。
抚顺市公安局大力开展“助推抚顺发展,争做警营雷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一道,在优化抚顺全市营商环境大局的舞台上同唱“一首歌”。
抚顺市公安局大力开展“助推抚顺发展,争做警营雷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一道,在优化抚顺全市营商环境大局的舞台上同唱“一首歌”。

9月21日,抚顺市公安局民警深入企业发放警企联系卡及《致企业家一封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抚顺市公安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创安保发展,担当尽责促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系统子方案。全局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全市91家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制定服务手册,每月开展一次走访对接。发放《致企业家一封信》和警企联系卡,建立“抚顺警企”微信公众平台和“企业家服务群”,及时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已走访企业227家,重点项目91个,征求意见建议334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125件。对全局涉及的102项审批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逐一梳理,制作了流程图、服务指南等相关材料。截至目前,抚顺市公安局所承担的72项行政职权,已经全部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或分中心办理。
抚顺市公安局营商办的孙会为告诉记者:“抚顺公安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对涉企重大案件必破。”抚顺市公安局组建了经济犯罪预警中心,对涉企重大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多警联动、专案侦查、挂牌督办、限期侦破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涉企重大案件必破”的工作目标。目前,已侦破涉企案件7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6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破获特大保险诈骗案为企业避免300余万元经济损失。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也高度重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实际,对以往服务理念上的偏差和服务措施上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迅速出台了以“18个重点服务项目”为核心的《抚顺县检察院“1+3”服务县委工作大局方案》。在全院干警动员大会上,院党组特别强调了当前检察工作必须要服从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大局的重要意义,通过脚踏实地的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主题,实现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融为一体的最终目标。
工作中,抚顺县人民检察院精准切入、科学谋划,以准确把握大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平安建设,检察工作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同步并举,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胆尝试新举措,力争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效合一”,推进检察工作和服务大局互惠双赢的最大化。
据记者了解,在围绕着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中,该院突出反腐重点,积极查办了发生在扶贫领域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案件。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办案人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在开展侦查工作时一律不着装“找人”,一律不带警车入厂,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或讯问时坚持派人陪送,确保办案安全,同时避免给企业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对重大刑事案件快捕快诉,不枉不纵;对轻微刑事案件,宽严相济,快速办理。最近,该院重点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处理,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强的影响力。
2015年以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率先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过3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