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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地里一杆温情的“公平秤”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5-12-16 08:50

  兴城市红崖子镇是东北地区重要的花生集散地之一,年交易量超50万吨。在这里,兴城市人民法院红崖子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是田间地头的常客——办案、宣法、解纠纷,红崖子法庭将司法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零时差”响应法律服务需求,“零距离”化解涉企涉农纠纷。自2024年以来,该法庭审结案件1200余件,超三分之一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圆满化解。

  花生种植户张某承包500亩土地,春耕时赊欠农资公司25万元货款,约定秋收后结算。不料,收获季连续降雨,冻雨灾害导致花生减产贬值,张某亏损严重,无法按期还款,农资公司诉至法院。法庭未简单判决,而是着眼双方长期合作,组织面对面调解,从“互谅互让、共渡难关”角度释法明理,经多次沟通促成分期还款协议。

  为保障协议履行,法庭定期回访张某,提供法律咨询,还联合农业、法律专家开展培训,提升农户种植技术与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法庭不仅化解矛盾,还支持后续生产,服务太贴心了。”农资公司负责人连连称赞。

  除了为企业纾困解难,法庭对关乎乡亲们切身利益的涉农纠纷也同样用心用情,力求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孙某甲和孙某乙是兄弟,二人承包地相邻。春耕时,孙某乙擅自耕种兄长孙某甲3亩农田,双方反目,孙某甲诉至法院。

  法庭未简单地一审了之,而是启动“法庭+村+调解员”联动机制,联合村“两委”成员、当事人家属直奔田间地头,核实种植面积与作物长势。法官既以亲情打动双方,又细致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效力,明确孙某甲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孙某乙已投入的生产成本。多轮沟通后,兄弟俩握手言和:孙某乙返还土地,秋收归孙某甲所有,孙某甲则补偿孙某乙2500元耕种成本。“没想到法官跑到地里调解,既解决问题,又没伤兄弟情。”孙某甲满心感激。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辖区大、村子散,我们多跑一公里,群众就少走一段路。”红崖子法庭庭长周飞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初心。秉持着这份初心,他们走到哪里,就把这杆守护公正饱含温情的“公平秤”带到哪里,这既是他们的庄严承诺,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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