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集中管辖鞍山地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千山区人民法院跳出“法院里办案、纸面上判案”的老路子,顺着群众需求找方法,靠着机制创新破难题——巡回审判送服务、公益诉讼护公益、恢复治理补生态,一套“组合拳”下来,既守住了山水林田的生态底线,又护好了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探索出了一条让司法贴着民心、跟着生态走的新路子。

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哈达碑镇希林村的农户家里开展巡回审判
现场
岫岩满族自治县哈达碑镇希林村的农户家里,几张木桌拼成临时审判席,墙上悬挂着庄严的国徽。80岁的梁某坐在自家炕沿上,面前是身着法袍的法官、手持卷宗的检察官,家门口挤着旁听的村民。
“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就砍树,这不单是赔钱的事,已经犯了法……”法官一边宣读案情,一边给门内外的村民们讲法规,这场“炕头庭审”,是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主动将环资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的日常一幕。
打破地域壁垒
巡回审判让司法服务“零距离”
“以前听人说打官司得跑断腿,没想到法官能来村里开庭,还给我解答清楚好几个问题。”希林村村民王大叔听完整场庭审,手里攥着法官发的普法宣传单,忍不住跟邻居念叨。
千山区法院刚接下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任务时就遇到个棘手问题:鞍山下属的偏远区县多,有的当事人住得离法院百八十里地,老人、残疾人来回跑一趟得折腾两三天。“环资案件的当事人不少是种地、养鱼虾的农户,耽误一天工夫可能就误了农时。”千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庭长刁向怡说,琢磨着不能让“路远”成了群众维权的“拦路虎”,不如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碰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干警们背着卷宗就往村里跑,在炕头核对信息、送达文书,省得老人再拄着拐杖赶车;要是案子典型,能给大家提个醒,就直接在涉案的林地、鱼塘边开庭。
“不是简单把法庭挪个地方,是要让老百姓觉得法院离自己近。”刁向怡翻着台账说,自2021年集中管辖以来,该院已经开展了百余次巡回审判、上门送达、现场勘查,跑遍了鞍山的偏远乡镇,帮当事人省了几百元路费不说,还让更多的村民跟着学习环保法。这种“看得见、听得懂”的司法,慢慢把“护生态就是护自家饭碗”的理儿,种进了老百姓心里。

刁向怡(左二)与阚晓丹(右二)共同研讨案件
强化监督合力
公益诉讼为公共利益“撑腰”
“地块备案齐了,鱼塘也填了,地下光缆的安全隐患总算彻底清除了!”2025年4月,千山区法院一纸裁定,终结了针对某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公益诉讼。
这起案子能顺利了结,靠的正是法检两家拧成一股绳,盯着行政机关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事情得从2023年10月说起。栾某某没办任何手续,就在承包的空地上挖鱼塘,结果挖断了地下光缆,虽说备用光缆及时启用没出大事,但这种行为已经踩了红线。检察机关随后给属地街道办发了检察建议,让他们督促整改、加强巡查。可到了2024年10月,检察官“回头看”发现该地块没备案不说,鱼塘居然已经投入使用,于是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环资公益诉讼不是给行政机关‘找茬’,是帮着一起守好公共利益。”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阚晓丹说,案子审理时,法院没光盯着街道办事处“问责”,而是一边帮着理清监管责任边界,一边催着他们赶紧整改。最后街道办事处动真格的,盯着栾某某补了备案手续,把鱼塘恢复成农用地,挖断光缆的安全隐患也彻底消除了。
这样的事还有不少。这几年,千山区法院与检察院围绕具体案件,形成检察提建议、法院审案子、机关抓整改的办案流程:法院审案时严格把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依法裁判;检察院则盯着整改进度,没落实就跟进提建议。“要的不是一纸判决,是真能把生态问题解决了。”阚晓丹告诉记者,已经倒逼好几个行政机关规范了执法,解决了好几件生态领域的麻烦事。
创新修复机制
惩治与修复让生态“重焕生机”
“你看现在这地里的草都长齐了,前两年全是石料堆,连棵像样的树都没有。”指着曾经被非法占用的林地,当地村民老李感慨不已。这片林地能“活”过来,全靠千山区法院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理念。
先前有个矿业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同意就往林地上堆放石料,1公顷林地的草皮、土壤全被毁了。案子到了法院,法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了公司5万元罚金;另一方面,要求公司主动补种树木,补缴19万余元的植被恢复金和养护费。
“办环资案子,不能只盯着‘罚’,更要想着‘修’。”刁向怡解释,法院专门联合检察院、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创建“司法裁判+专业修复+资金保障”的生态修复模式。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专业机构根据当地土壤、气候制定修复方案及验收标准,评估修复费用,再让被告人依照评估方案要求自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同时依照评估修复费用缴纳保证金到财政账户;如限期未修复或修复结果未通过验收,就由自然资源部门代修,费用从保证金里扣。为了防止“钱交了、活没干”,法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修复进度。“每一笔钱都得花在补树上、种草上,不能打白条。”刁向怡介绍称,靠这种模式已经修复了受损的40多公顷土地、400余立方米林木。不少违法企业负责人都说:“以前觉得罚点钱就完了,现在知道还得把生态补回来,以后再也不敢碰环保红线了。”
统筹保护与发展
司法护航生态与营商“双优”新格局
千山区法院办环资案子,一直没忘了“护生态”和“保发展”要两头顾,既要狠狠打击恶意破坏环境的行为,也不搞“一刀切”,给积极整改的企业留条出路。
“我们是要通过判决让企业明白,搞经营得守环保规矩,犯错必须先改。”刁向怡说,碰到涉企环资案件,法院都会仔细分情况:是初犯偶犯还是屡教不改?是已补办手续、恢复植被还是放任不管?是情节严重还是显著轻微?……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帮企业保住了发展的底气。
这种“有温度”的司法,慢慢让鞍山地区的生态和营商环境都变好了。受损的山林绿了、水域清了,旅游、种植这些靠生态吃饭的产业活了,“好生态也是好营商环境,我们守好绿水青山,就是给企业搭好发展的平台。”刁向怡说。
后记
采访中,千山区法院主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朱长祥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环资审判机制,用一场场炕头庭审、一个个公正判决、一次次生态修复,把法治的种子种进山水之间,种在群众心里,用司法力量守护好鞍山的绿水青山,也为这片土地的发展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