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司法职能定位,构建全周期、全流程、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日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十六条工作举措。
1.开设“一窗通办”诉讼服务综合窗口,在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立案登记、法律咨询、诉讼费缴纳、材料收转等全部诉讼服务事项。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
3.开通涉经营主体反映问题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快速协调转办经营主体反映的需求、问题,为经营主体提供“一次办结、一次办好”的高效服务。
4.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老幼病残弱“绿色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对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诉讼服务与指导,方便困难群众诉讼。
5.对于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困难群体,给予诉讼指导,保障诉讼权益有效实现。
6.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置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实行“当日事项当日转办”机制,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7.延伸涉企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深入企业园区、行业协会开展法官讲堂,提供法律咨询与合法经营指导,配套发放风险防范手册,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8.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资源分配,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9.推进适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开展多元解纷,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以及“丹东草莓”等地理标志产品。
10.优化企业破产审判流程,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规范破产财产处置。建立重整企业回访制度,为重整企业提供后续法律服务。
11.建立完善金融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畅通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加强要素式审判、批量化审理,快速高效审结涉金融案件。
12.健全涉企行政执法府院联动机制,前移矛盾化解关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13.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适用网络司法拍卖及时处置查控财产,严格在期限内发放执行案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14.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5.优先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防止造成资源浪费。
16.设置信用修复窗口,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删除失信信息,恢复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