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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漏罪后开出“检察药方”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平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12-16 08:47

  核心提示

  在办理王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一案中,检察院办案人凭借严谨细致的审查工作,成功追诉合同诈骗罪漏罪,同时通过引导侦查完善证据体系,并针对涉案企业管理漏洞开出“检察药方”,实现了“精准办案”与“源头治理”的双重效果。

慕林娟

  办案人:慕林娟

  职务: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今年9月份,我办理了王某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及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被害人达30余名,分别是4个乡镇的商超老板、便利店店主,他们被王某所骗,苦不堪言。

  2022年6月,被告人王某入职某商贸公司做业务员,负责东港市孤山镇等4个镇片区商超、便利店等送货、退换货品、代收货款等工作。工作几个月,待与商家熟悉后,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谎报片区商家订货数量、商家交易主体和以商家名义提货而不实际送货、商家退货但货物不退还公司等形式,累计侵占某商贸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王某还谎称可以帮忙代销香烟、代买卷烟,先行从被骗商家拿走卷烟或购烟款,价值共计10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还债或挥霍。2024年9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我在梳理王某的犯罪事实时,发现其除了利用业务员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虚构代销香烟事实骗取商户财物外,还存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间,谎称企业开展促销活动,以“预付货款送陈列费”“进价有优惠”为诱饵,骗取20余家商户共计48万余元货款并逃匿的行为。

  该行为并非普通诈骗范畴,而是以签订、履行合同为幌子的合同诈骗行为。于是我依法对该漏罪进行追诉,从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具体引导意见。

  最终,法院支持了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发现某商贸公司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为王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我主动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结合案件事实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高度认可,并当场表示将立即整改,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此次案件办理,不仅以精准的法律适用追诉漏罪,维护了司法公正,更以源头治理为抓手,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办一案、治一片”的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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