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乐悦报道 9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沈阳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对排污权的核定、交易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据沈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武范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之一,没有上位法可依。国家目前尚未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全国尚处于摸索阶段。
沈阳市提出“立法先行、逐步推行”实施路线,先行出台《办法》,巩固法律基础,明确任务分工,逐步落实配套细则及平台建设等排污权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最终实现排污权交易,切实通过经济手段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