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健报道 沈阳市调解员刘丽获得了司法部授予的“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这是9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司法局了解到的。
据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司法通【2017】51号), 由沈阳市和平区法制局基层指导科推荐的和平区西塔街道图们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丽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刘丽自1999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悉心为群众化解矛盾。图们社区地处店铺林立的繁华商业区,人员复杂、各类纠纷多发,刘丽带领她的调解团队主动深入居民家中,针对民族特点,使用汉语、朝鲜语双语调解,18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00余起,成功率达98%以上。
近年来,刘丽凭借扎实的工作赢得了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沈阳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沈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