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更新司法理念,近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培训讲座,并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戴长林担任主讲人。
讲座上,戴长林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为题,结合亲身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等多项改革的感受,为大家详细解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抚顺中院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坚持制度先行、试点先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今年5月中旬,该院召开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抚顺市公安、检察、司法等相关部门领导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谋划、论证推进改革的路线图。5月22日至8月3日,抚顺中院和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召开两次观摩庭,公安部门侦查人员均出庭说明情况,真正实现了诉讼证据质证在庭上、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诉辩意见发表在庭上、裁判理由形成在庭上、判决结果宣判在庭上,确保了案件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