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自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号角吹响,海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响应部署,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面推进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在众多涉民生案件中,小标的案件虽金额不高,却直接牵动群众“柴米油盐”的切身利益,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攻坚重点。面对部分被执行人“标的小就可耍赖”的侥幸心理,海城市法院执行局出实招、亮利剑,全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抚养费——孩子的“成长保障金”不能拖
孔某与前夫离婚后,儿子由前夫抚养,经法院调解,孔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但半年来,孔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孩子的生活、教育开支因此受影响。前夫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孔某,但其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法官随即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发现账户余额远不足以清偿抚养费。随后,法官向孔某释明:抚养费关乎孩子的成长权益,拒不履行不仅会被纳入失信名单,还可能面临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律威慑和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孔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将拖欠的4800元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并承诺后续按时履行。孩子的父亲感慨:“这笔钱是孩子成长的保障,法院的执行让我们父子俩的生活有了踏实的底气。”
案件二:小额欠款——诚信经营的“试金石”不能丢
个体工商户于某向某公司供应了一批价值5000元的原材料,约定货到付款,但该公司以“账目未核对”为由拖欠货款。于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并胜诉。执行阶段,该公司仍拖延履行。
执行法官深入该公司了解情况,发现其并非无履行能力,而是存在“小额债务不着急”的错误心态。法官随即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法治教育,说明拖欠货款对企业信用的不良影响。最终,该公司主动支付了5000元货款,于某感慨:“法院的执行让我看到了诚信经营的底线,也让我对做生意更有信心了!”
只有小标的,没有小事情,案件标的虽小,但件件关乎民生。下一步,海城市法院执行局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让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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