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的一天,在岫岩满族自治县石灰窑镇汤池村,岫岩县人民法院哈达碑人民法庭负责人吴迪脚上的运动鞋时不时陷进泥里,日高三竿,她和院里的特邀调解员文需雁踩着没过脚踝的杂草,站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原、被告房屋所夹的争议地块上——这块1983年划分的饲料地,原告李思锐(化名)的父亲李启泽(化名)种了二十多年的树长在这儿,被告吴世民(化名)三年来种的菜也在这儿,李思锐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吴世民说地是他家的……案子到了哈达碑法庭,吴迪说,得到现场看看。
哈达碑法庭负责人吴迪(右二)、特邀调解员文需雁(右三)在现场了解情况。
量地:争议地块权属存疑
“你量地我得看着点!”10时40分,岫岩县石灰窑镇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掏出GPS测量仪沿着吴世民家北院墙刚走了几步,身穿黑T恤的吴晓吉(化名)就迎上来,他是被告吴世民的儿子。
争议地块就在他家北院墙后,一半以上的地方挤着二十几棵大树,地上的杂草比膝盖还高,靠近院墙的地面却被铲得平整,十几趟大葱齐刷刷地立着。
林业站工作人员拿着GPS测量仪沿地块边界走圈,仪器“嘀嘀”响着,在杂草丛里划出看不见的线。
吴晓吉在旁边来回踱步,嘴里念叨:“我有证据!”
“拿出来看看。”文需雁伸出手。
吴晓吉手往裤兜里摸了摸,又缩回来。
量地的半个多小时里,日头把地面烤得发烫。吴迪的灰色制服衣领全湿透了,汗顺着脖子往下淌,亮晶晶的。当林业站工作人员走完最后一圈,仪器屏幕上跳出数字,80平方米。吴迪翻开案卷,在已经画好的轮廓图上,标注几个地块的面积,其中,主地块约180平方米,次地块约106平方米,而有争议的地块约占主地块的45%。
“你还记得,当时是镇里哪个部门给你们出的处理意见吗?我们问了一圈,都说不知道,也找不到底子了。”树荫下,来自镇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李思锐发问,他声音不高,却让李思锐和代理人心头一沉——难道手里那份镇政府于2018年2月盖章出具的“争议地块归李启泽经营使用”的处理意见当不了证据?
“这也是我们必须来这实地勘查、测量的主要原因。”吴迪悄声告诉记者。
调解:旧怨未解难达共识
时间指向11时22分。
“走行政复议时间成本太大,还得去海城。”吴迪张罗所有人回法庭,“咱争取好好唠一唠,把事儿了了。”
几经沟通,一行人陆陆续续来到法庭。墙上“万事和为贵,有礼让三分”标语十分显眼,窗外的蝉鸣顺着开着的窗户飘进来,和屋里的沉默混在一起。
台账送到后,调解即时开始,文需雁指着其中一行念:“吴世民房后园子……0.85亩。”他抬头问,“这房子是哪个房子?能确定不?”
吴家父子对视了几眼:“确定不了。”
“你家几处房子?”
“两处,一处老房子,一处是2003年盖的。”
“那这个房后园子,说的究竟是老房子还是现在这个?”
“不知道……”
几番问答下来,文需雁和吴迪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但他们心里却十分清楚:台账中标注的地块面积与当天所测量的地块面积并不相符,只是被告方不愿承认。
“来,咱们出来唠唠。”吴迪决定打破僵局,她与文需雁分工开展“背靠背”调解,被告父子好似终于卸下心理防备,吐露实情:李思锐常年在外务工,父亲李启泽搬到外地与儿子同住、照顾孙子,这些树木多年来根本无人打理。几年前,几棵树木曾倾倒在吴家北院墙上,双方因是否砍树产生的争执,像一根刺始终扎在两家人心里。
“你是律师,应该明白证据证明力不足,可能要承担被驳回的法律后果。”另一边,文需雁也在做着原告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他知道,原告方通常对胜诉结果有较高的心理期待。
半个小时过去,见吴家父子明确表达不接受调解,吴迪宣布结束调解。
释法:驳回起诉引导知法
9月1日,裁定下来了:驳回起诉。
裁定下达之前,吴迪专门给李思锐打了电话,他难以接受:“为啥啊,吴法官?镇政府不是说地归我家吗?”
“因为权属不清。”吴迪耐心地说道,“根据土地管理法,个人之间的土地争议,得先由政府确权。2018年的处理意见,镇政府现在说不清是哪个部门出的,证明力不够。”她顿了顿,声音放轻了些,“走行政复议,确实得花些时间,但只有确权了,你才能要求排除妨害。”
其实吴迪和文需雁一开始不想走这条路,案子既然“进了门”,总要想方设法把“疙瘩”解开。但目前关键性证据——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启泽与吴世民纠纷的处理意见》因年代久远无法查实,吴家人态度强硬不肯调解……尽管花费了很多心思,做了许多工作,到了这一步,只能依法驳回。
“吴法官,这案子跟法院没关系了吧?”临挂断电话,李思锐突然发问。“我们拍了些照片,还有GPS定位的数据,你可以来法庭取一份复印件,复议也许用得上。等政府确权了,你再找我。”
案子“出了门”,但“如我在诉”这四个字,吴迪始终如一地做着:法院并不是把“麻烦”推出去,而是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了解并理解法律法规,帮忙铺平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