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面国徽、几张桌椅,在当事人的家中,一个简易却庄严的“巡回法庭”就这样搭建起来。日前,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启动“五项巡回服务”,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通过上门开庭、现场调解,生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案件被告杨某于2018年4月、2019年2月两次在原告孙某经营的农资经销站购买玉米种子及化肥,分别欠下货款5120元、3040元,并在欠条上签名捺印。法庭庭长周峰在送达开庭传票时了解到,杨某身患疾病,行动极为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矛盾,法庭决定将庭审“送上门”。
庭审中,周峰进一步查明杨某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暂无履行能力,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一方面,明确指出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充分体谅其现实困境。经过耐心细致的现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结果:孙某同意免除部分欠款,杨某则承诺于今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该案顺利结案。
一次上门,化解纠纷;一份协议,传递温情。秀水河子法庭持续推行“五项巡回服务”,尤其关注老年群体、行动不便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便捷高效的方式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开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