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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解纷为企业节省“双成本”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莎 本报驻本溪记者 刘妍 | 发布时间: 2025-08-12 09:36

  “他们欠我们这么多钱,不能一直不还啊!”本溪市溪湖区综治中心大厅传来当事人焦灼的声音。

  近日,溪湖区综治中心受理了本溪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本溪某公司建设的工程合同纠纷,纠纷标的额100余万元。

  溪湖区综治中心立刻启动“法院专业调解”协作机制,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派驻溪湖区综治中心的法官第一时间介入,审阅合同条款,审查双方证据,梳理争议焦点。同时,溪湖区法院立案庭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受理,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派驻法官与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分析利弊,耐心进行劝解。他们一方面向双方释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对企业声誉造成的潜在影响,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经过法官与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即本溪某公司给付本溪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于2026年5月15日前分四期给付完毕,如本溪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本溪某工程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其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未付款项。7月25日,溪湖区法院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

  “感谢综治中心和法院,帮我们节省了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溪湖区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坚实平台,“一站式”解纷优势在此案中得到充分显现。结合矛盾纠纷类型,通过“法院专业调解”协作机制,既能快速地解决问题,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记者采访得知,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溪湖区综治中心与溪湖区法院逐步进入紧密协作、高效解纷的新赛道。下一步,溪湖区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法院+综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法院在区综治中心的前沿作用,积极推动法院从解纷的“终点站”向“始发站”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