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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撞限高架再去撞大树 司机被开除难逃法严惩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8-18 09:20
  疏忽大意撞损交通设施,心怀鬼胎驾车逃离现场,心不在焉再撞大树,车辆报废,粗心司机吴某被车主开除后又被交警抓获,接下来他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6月2日,灯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南铁路立交桥西侧刚建好的限高架被车撞坏,肇事车辆已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路面上只有肇事车辆遗留的少量碎片。由于存在安全隐患,被撞严重变形的限高架已被拆除放在了公路隔离带外面。
  经了解,此处的限高架价值数万元,是5月末才安装好的,现又被车辆撞坏,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于是,民警立即对该逃逸事故展开调查取证,通过对现场遗留物检验和调取附近高层建筑物监控视频,确定肇事车辆为重型罐车,由于距离太远,车牌号看不清。于是,民警又调取来车方向监控视频,对该时间段过往的车辆逐一排查,发现号牌为辽E13×××的重型罐车有重大嫌疑。
  民警通过车辆轨迹系统查询到辽E13×××重型罐车的近日行车轨迹,而后到该车经常出没的道路进行蹲点守候,但出乎民警意料的是,这辆车并没有按常理出现,于是民警怀疑肇事车辆驾驶人有可能将车辆修复后找别的地方躲了起来。民警立即通过车辆信息费尽周折地联系到了车主,通过车主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肇事逃逸驾驶人。
  肇事车辆是一辆本溪牌照的重型罐车,驾驶人姓吴,6月2日4时30分,吴某驾驶重型罐车往罗台水泥厂方向正常行驶,因吴某对这里地形不熟,走错了路。行驶至灯塔城区的南铁路立交桥限高处时,吴某突然减速并刹车,不知怎么就撞到了限高架的横梁。
  吴某称,事发后他已经意识到“摊上事儿”了,便和车主撒了个谎,没有说自己肇事逃逸了,只说车辆刮坏了,等修好了就能继续拉货。但因心中有鬼,总担心会被警察抓到,事后不久一不留神又撞到了路边的一棵大树上,这下罐车彻底撞报废了,车主也一气之下把吴某给开除了。自此,吴某还侥幸以为这件事会随着自己被开除而蒙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抓到了。
  接下来吴某要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吴某的行为属于交通事故逃逸,同时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目前,吴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0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吴某还将面临的是对损坏的公物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