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事干得是缺德,咋收拾我都认……”8月12日中午,被警方抓获的岫岩满族自治县男子邹某得知自己偷柴油的车系救灾车辆后,不断用手猛敲自己的脑门儿。随后,邹某提出的请求让办案民警惊讶:“你们得重点处理我!”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石灰窑派出所所长王振荣告诉记者,“8·4”洪灾发生以来,石灰窑派出所在全力抢险救灾的同时,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采取屯警街面、昼夜巡防等措施,严厉打击趁灾窃抢等违法犯罪活动。
8月11日10时许,王振荣带领民警周明会到洼溏村调处矛盾纠纷时得知,停放在路旁的挖掘机油箱内柴油被盗。由于此案发生在灾后重建的特殊时期,社会影响恶劣,虽然司机因案值小没有报警,但王振荣决定主动出击。
8月11日晚,王振荣安排防控队员在挖掘机附近架网布控。8月8日凌晨2时许,防控队员反馈信息称,有人从挖掘机油箱内抽走3壶油后驾车离开。民警立即出警却没有发现车辆踪迹,经查,嫌疑车辆系龙宝峪村村民邹某所有。
8月12日中午,邹某驾车回到家中,刚进院就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在其驾驶的微型车内发现3个装满柴油的塑料壶及一根导油管。
经讯问,29岁的邹某对自己盗窃柴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8月6日晚,他在回家途中看见一台挖掘机停放在路边没人看管,便心生邪念,用油管将油箱内柴油导出一塑料壶,偷回家中存放。8月8日,他以同样的手段盗窃柴油3塑料壶。
当从民警口中得知他偷油的挖掘机是救灾车辆时,邹某后悔不迭,连称自己“不是人”,后悔自己干了“缺德事”,并请求警方“从重处理”。
邹某两次盗窃柴油100余升,价值为500余元,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