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赵耀
职务:灯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民警
灯塔市男子李某中午在家喝了酒,随后竟驾驶一辆摩托车前往佟二堡市场,不料刚出门行驶到小小线苏麻堡路口就被我们民警查获。经检查,李某驾驶证是B票,准驾不符。更严重的是,其因涉嫌醉酒驾车将面临刑事处罚。
7月24日下午,民警在小小线苏麻堡路口通往佟二堡镇内的道路上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远处一辆黑色摩托车进入我的视线,我见驾驶人神色慌张,驾驶摩托车迅速往路边缝隙里钻,便立即上前拦截,但驾驶人李某却想要强行逃离现场。我们在场的几个民警迅速跑上前,将不配合检查的李某与车辆进行人车分离。当即,我们便闻到了李某身上一股浓重的酒味,于是果断将其带到车内进行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拒不配合,并大声喊道:“我骑的是摩托车,你们凭什么抓我酒驾?我又没开车!”我们听到李某“理直气壮”的话时,觉得既可气又可笑。在我们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李某终于配合我们进行酒精检测,经过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我们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李某交代,自己明知道喝酒不能开车,由于厂子里面着急让他回去,就选择了骑摩托车,以为骑摩托车就不会受到酒驾处罚了。
李某血样检测结果现已出来,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21mg/100ml,属醉酒驾驶,我们民警随即将其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经核查,李某曾考取B2驾照,接下来李某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允许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于8月3日被灯塔市公安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