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0日 ,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腾房”10套,执行欠款4件中当场履行1件(还款17345元),签订和解协议2件,因被执行人体检结果为高血压未能拘留1件。
8月10日一早,记者跟随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了沈阳市浑南区文萃路143-3号某处住宅,将正在家中的罗某带回了法院。记者从办案法官孙刚处了解到,2015年12月16日,罗某将丈夫张某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为:判决双方离婚,将房屋(即文萃路143-3号某处住宅)进行依法分割,婚生女由自己抚养。法院认为,双方未建立真挚的感情,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予以准许;婚生女判给原告,被告每月应付抚养费500元,至婚生女满18周岁;房屋所有权归罗某所有,判决生效后10日内,罗某应一次性给付张某135000元。
孙刚法官称,2016年8月,罗某前夫张某申请执行欠款后,曾找到过被执行人罗某,“她说朋友欠她钱的案子正在审,她拿到钱就给,当天给了5000元。”此后多次联系罗某,罗某均称没有还钱能力。
孙刚法官要求罗某筹钱时,罗某要求再“宽限几日”,但其前夫张某并不同意,“我现在没有地方住,租房钱都没有,今天这件事必须解决,实在不行就拘留吧。”张某的态度很坚决……经过了大半天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罗某“腾房”给张某,张某在给付135000元折价款的基础上,加上罗某一年来偿还的房款和生活费,共计给罗某钱款16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