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N”质量提升体系
“1”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
“3”为案件质效、综合素能、工作作风三大专项提升方案
“N”即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工作举措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铁岭中院将质量提升年确立为全市法院全年工作主线,创新推出“1+3+N”质量提升体系,聚焦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贡献铁岭力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次行动明确三大核心任务:在案件质效提升方面,聚焦21项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制约以审判执行为主体的各项工作的整体质量提升瓶颈问题,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在综合素能提升方面,细化20项举措,通过政治教育、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人才培养、具体实践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的政治能力、调研能力、决策能力、攻坚能力、应急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在工作作风提升方面,推出17条具体措施,从思想作风、司法作风、服务作风、管理作风等方面,不断增强全体干警主动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多维度塑造法院队伍新形象。
该项工作将分三阶段推进:3月底前完成思想动员,4—10月开展督导落实,11—12月进行成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