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提升公诉人庭审实战能力,日前,辽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不提前通知,随机抽案”的方式,对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推门听庭”。
该案系一起涉众型复杂案件,公诉人依序推进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全程紧扣起诉书指控事实。法庭讯问阶段,多个被告人就起诉书所指控犯罪事实提出辩解。对此,公诉人马上转变讯问思路,结合在案证据对被告人的辩解逐个击破;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根据案件罪名分组举证、梳理案件证据;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全案定罪量刑等关键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充分论证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庭审结束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推门听庭”评议会,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复盘。评议组从法律文书规范性、庭审驾驭能力及法庭教育实效性等维度精准剖析,现场提出指导意见。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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