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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到长海县海洋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称无财产,法官调查发现其养殖扇贝海域使用权被查封,被执行人的确说得属实,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拿养殖扇贝用的网兜抵债。
办案人:于学伟
职务: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海洋岛位于长海县的东南部,是长海县最东端的岛屿之一,距离大连市区很远,往来交通不便,出入海洋岛主要依靠轮渡。
“我没有财产!”刚一碰面,被执行人老王就这样说道。“请把海域里的物品一一作出说明,如果主张是其他人的财产,必须出示证据,否则视为你的个人财产。”我干了7年的执行法官,这句话听得多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可能因为一句“没有财产”就把我们打发了。
“养殖用的海域使用权已进行了抵押登记,而且已被其他法院查封了,海里的扇贝是我儿子出资养殖的,不同意处置。”经核实,老王陈述属实,案件陷入了僵局。
我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这么大的养殖基地,难道除了扇贝就再也没有有价值的东西了?于是我和老王聊起了扇贝养殖过程。“网兜是谁的?”老王说到一半,我突然发问。老王一愣,承认养殖扇贝用的网兜是他的财产。
养殖用的二手网兜每个能卖30元,而这样的网兜老王有4万多个,这样一看,卖了网兜偿还执行款绰绰有余。但别的养殖户说,现在正是扇贝苗的养殖期,如果强制处置网兜,正在生长期的扇贝就全毁了。我思考再三,还是坐上了回大连的船。
听到暂时不予执行的消息,申请执行人老黄着急了。我赶紧解释:“你放心,我已经查清了扇贝的出售时间,到时候养殖用的网兜捞上岸后,我们第一时间去执行,你让他们有钱挣,你也能要回债务,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转眼到了冬天,客船天天停运,我们比当事人还要焦急。终于打听到第二天有船进岛,尽管是休息日,我和同事们还是早上5点就去了港口买到了船票。
抵达养殖基地后,大部分网兜已经在岸上堆砌了,但老王说:“我愿意拿网兜还债,但是恳请你帮我做做老黄的工作,再给我留一些网兜用于以后的养殖经营。”
最终,在我们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以12000个网兜抵偿所有债务,留下30000余个给老王用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