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侦查科科长叶春娜
简介
2012年,叶春娜被丹东市评为“优秀公诉人”,荣立三等功;2013年,她主持控申科工作,所带科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17年,她被丹东市振兴区评为“巾帼建功标兵”,并多次被丹东市振兴区评为“优秀公务员”。

叶春娜
“小时候,检徽是一颗遥不可及的星,我在这里,尊敬的人在那里;现在,检徽如此触手可及,我站在这里,它就在我的胸前,和我的心脏一起跳动……”2007年3月,叶春娜大学刚毕业,便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参加工作10多年,叶春娜历经从公诉部门到控申部门、从控申部门到反贪侦查部门的3次转变。每一次转变,用她自己的话说,都会“不改初心,笃定前行”。
细心审卷抓证据
2010年,叶春娜受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一般的非法持有毒品案件都是人赃并获,犯罪嫌疑人无可辩驳。而这起案件属于人货分离型的非法持有,且只有一个证人证实毒品是被犯罪嫌疑人王某藏匿到一处花园中的,而对此王某却拒不认罪。卷宗看了一遍又一遍,在审查王某通话记录时,一个手机号码引起了叶春娜的注意。案发当天,王某和这个手机号码通话频繁。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该号码的使用者是一名警察。反渎局介入调查,以该警察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立案查处。王某面对众多证据,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于2011年被《检察日报》转载刊登。
反贪路上历风雨
叶春娜在公诉科工作6年,主办或参办案件人数达800余人,其中不乏相当一部分有影响的案件,无一错案,办理过多起抗诉案件,发现多件职务犯罪线索。
2015年1月,叶春娜调任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三科任科长,成为反贪污贿赂犯罪战线上的一员女将。在这个几乎清一色男性侦查员工作的反贪部门,抓捕、审讯、取证,叶春娜不仅没有被特殊照顾,反而事事冲在一线,短短两年时间,除了主办多件职务犯罪案件,还几乎参与办理了反贪局全部的案件。
2015年3月,叶春娜便与同事们一起参与办理了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某集团总经理王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到沈阳去找行贿人,电话打不通,住址不明确,原本经营的生意也不再经营。叶春娜态度坚定:“找不到行贿人,咱们就不回去!”一月的沈阳天寒地冻,叶春娜白天带着科里同志一个一个市场走访,晚上还要去摸排行贿人的住处。30多层的高楼,寒风吹得人都站不住,但她愣是领着科里的同志在漆黑的楼道里上下爬了33层。经过三天三夜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找到了行贿人的藏身之处,成功抓捕并破获行贿27万元的案件,为认定某集团总经理王某某600余万元的贪污、受贿犯罪打下了基础。
点滴小事显本色
“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不要被人戳脊梁骨。”叶春娜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时,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人,她总能以上访人的角度换位考虑,明法释理,从情感上真正关心上访人,用耐心、细心和真心化解上访人的怒气。
叶春娜在工作中留意到,一些上访的老年人因没有花镜而看不清材料和笔录,她便自掏腰包买来花镜;赶上雨天上访人来访没带雨伞,她便主动送上一把雨伞;每次上访人离院,她都送到门口并叮嘱路上小心……没有惊天动地之举,只有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换来的是上访人的拜年电话,换来的是群众的满意微笑,体现出一名女检察干警应有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