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家住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的王阿姨握着法官的手,不住地说着感谢的话……
王阿姨是一名残疾人,因意外丧失一条腿而失去劳动能力,独自抚育一个儿子。然而,母子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积怨,儿子离家独自生活,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王某生活无着落。
无奈之下,王阿姨向所在社区寻求帮助,社区工作人员代王阿姨联系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咨询立案相关事宜。
考虑到王阿姨行动不便,溪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启动“上门立案”服务。受理案件后,溪湖区法院主动联络司法所和社区协商调解方向,邀请熟悉基层治理的区人大代表,组建“解忧拍档”。
经多方综合考量,确定了调解方案。团队计划兵分两路,熟悉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一队,负责与王阿姨深入交流,梳理母子二人矛盾的细节。擅长基层调解工作的另一队,联系王阿姨儿子,了解其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真实原因,评估调解突破口。
随后,由区人大代表、司法所所长、社区工作者、调解员、溪湖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联合组成的“解忧拍档”再次走进王阿姨家中,使用“三步调解法”:先以亲情为纽带,通过讲述王阿姨养育儿子的艰辛往事,软化对立态度;再由司法所所长、法官助理援引民法典中赡养义务的法律条文,清晰界定儿子的责任与义务,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后,母子二人当场达成赡养协议,王阿姨儿子深受触动,承诺将定期支付生活费并承担照料责任,法院当场制作法律文书,确认履行细节。
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母子亲情得以修复。全程不到72小时,顺利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