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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司法行政全过程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董开德 | 发布时间: 2017-08-09 09:3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始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今年,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司法部、省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严治党,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纠正“四风”、纪律审查、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之中,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受理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理制度,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制度,对公务接待、公车警车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吃拿卡要、腐化堕落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对监狱、强戒所执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关键要害部门、重点岗位和重要执法环节及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所外执行等问题,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保持无盲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徇私枉法、违规使用警械警车、索要收受在押人员及其家属财物、为在押人员“捎买带”以及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等案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诫勉的诫勉,该立案的立案,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同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查办的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换届和相关规定,选好配强基层党委主要领导,优化班子结构,真正形成优者上、劣者下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各项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作者系沈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