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乐悦报道 自2016年6月1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大连市工商局强化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共受理消费投诉9617件,办结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9万元。全市查办诉转案案件80件,罚没款183.67万元。今年上半年,大连市消协系统受理投诉371件,办结率100%。
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及职责要求,该局进一步加强了商品质量监管,2017年以来,全市共抽检各类商品470批次,其中不合格商品141批次,货值37.78万元。该局办理商品质量案件34件,罚没款入库48.66万元。年内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环保督察迎检专项行动、流通领域“牙签弩”等玩具清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共检查经营主体2000余户,建立成品油、煤炭经销企业监管档案2063户。特别是通过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了经营主体的底数,规范了油品标注,查处了一批经销不合格油品的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基层局结合本地实际,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经营主体1232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立案查处案件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