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快速办结了一起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该案由沙河口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是沙河口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确认第一案,其零成本和高效率的优点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
2024年9月1日凌晨,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大连市沙河口区沙能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丝绸路左转时,不小心碾压了躺在地上的吴某某,吴某某经大连市“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确认当场死亡。该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当事人家属与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在赔偿等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如果处理稍有不当,矛盾一触即发。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启动法院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迅速开展联合调解工作。一方面安抚当事人家属的情绪,倾听他们的诉求,同时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积极与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沟通,依据法律法规,详细分析事故责任和赔偿事宜。经过多轮艰难的调解,在各方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向沙河口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沙河口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法定条件,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协议强制执行力。该案件标志着沙河口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再上新台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迸发新活力,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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