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4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学习铁西区贯彻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落实举措,对经开区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精准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认真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摆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调查研究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抓实集中整治,盯牢反复出现的问题,保持对新出现问题的敏锐,敢于动真碰硬、务实求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学习教育与检察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学习教育促进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检验学习教育成果;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阵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教育氛围,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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