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交织的复杂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隐匿真实身份,幕后发布指令等方式成为“隐形人”,这给打击犯罪设置了极大的阻碍。
日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卢某、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涉案资金转移存在明显团伙作案特征。通过全面、严格审查证据,细致分析资金流向和涉案人员关系,比对数据,深度讯问同案嫌疑人,锁定该案中的“隐形人”向某,经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最终该名嫌疑人被依法追诉处理。
每一次成功的追诉,都是检察机关对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定捍卫。在未来的工作中,明山区检察院坚守检察职业精神和社会担当,以更加专业的能力、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坚定的决心,追诉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公安机关联动,通过反诈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编辑:周明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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