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东北三省一区率先出台《辽宁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依据国家认监委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评审人员行为,明确技术评审职责,加强技术评审监督,提高技术评审质量,为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推行评审员分级管理制度。将评审员分为实习评审员、评审员、见习主任评审员、主任评审员四个级别,符合一定条件通过晋级考核后可逐级晋级。
《管理办法》完善评审员考核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家认监委评审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新晋考核、晋级考核、注册考核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管理办法》规范评审人员选派。明确评审组构成及各成员的职责,制定评审人员的选派原则,避免评审员选派重复等不合理现象发生。
《管理办法》细化评审员监督管理制度。将常规管理、动态管理、信用管理、暂停处理、取消处理等制度逐项细化,加强评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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