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随着 “妇女权益保护月” 的到来,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清枫宣讲团积极行动,在春日里开启了一场温暖的法治之旅。3 月,风传花信,雨濯春尘,清枫宣讲团与岫岩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携手,深入乡村,开展 “巾帼普法乡村行” 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送上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以法治春风守护 “她权益”。
活动期间,岫岩法院清枫宣讲团团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洋,以及清枫宣讲团特邀调解员文需雁化身 “法律明白人”,与乡村妇女群众面对面交流。刚走进小院时,面对宣讲团成员,妇女们稍显拘谨,但很快便敞开心扉,纷纷提出心中疑惑:“土地地界模糊该如何处理?”“买到有问题的种子,打官司要怎么做?”“合伙开店想撤股,具体流程是什么?” 宣讲团成员们一一耐心解答,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考虑到三月春风仍有凉意,宣讲团将活动 “转战” 到炕头,现场气氛却 “热火朝天”。宣讲团成员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普及了 “什么是诉答文书”“如何使用诉答文书模版进行诉讼” 等诉讼常识,让妇女群众对法律维权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
此次活动,岫岩法院清枫宣讲团打破传统宣讲形式,联合岫岩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乡村妇女群众身边,真正做到了学法于心,护 “她” 于行。在这个生机勃发的三月,清枫宣讲团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让法治力量在玉都大地绽放新光彩,催生出更多 “新枫景”。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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