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检察机关在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保险行业存在的漏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保险公司监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保险行业法治化建设。
办案人:赵延彤
职务: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近期,我院办理了一起有13名犯罪嫌疑人包括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参与、策划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制造虚构保险事故,多次骗取保险理赔款的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我通过证据审查、讯问嫌疑人,发现嫌疑人涉嫌漏遗犯罪事实,遂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阐述调取证据的具体细节,通过制作调取法庭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对涉嫌漏罪的事实进行补充调查,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涉嫌漏罪的关键证据,在案件到期依法提起公诉后,公安机关经过查证对漏罪事实进行补充审查起诉,我院及时对遗漏的犯罪事实进行补充起诉。
本案涉案嫌疑人13人,作案情节复杂、交叉,在审查起诉中,我在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犯罪。对犯罪情节轻微、已经退赔退赃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经过补充侦查,仍然不足以证明其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对多次参与并积极策划的主犯,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出罪责相适应的刑罚;对不认罪认罚的嫌疑人,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我在案件办理中,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就案办案,注重个案解决类案的问题,通过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涉案的保险企业堵塞理赔环节的漏洞,促进保险行业法治化管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