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7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式印发《关于打造“辽宁优品”品牌 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提升辽宁品牌影响力,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验检测中心标准院、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3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辽宁优品”品牌,品牌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品牌建设初具成效;到2027年,层次分明、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品牌体系全面形成,辽宁品牌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在重点任务方面,主要包括打造“辽宁优品”品牌体系、完善“辽宁优品”培育体系、创新“辽宁优品”评价体系、强化“辽宁优品”监管体系、构建“辽宁优品”宣传体系共5方面的16项重点举措。其中,《实施意见》提出了“1+4”品牌体系,即在“辽宁优品”这个大的公共品牌之下,建立农业品牌、工业品牌、服务业品牌、区域品牌。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今年计划评定“辽宁优品”产品或服务20个。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辽宁优品”品牌建设过程中,将坚持“高标准、严评价、强监管、可追溯”的工作原则,努力将“辽宁优品”打造成代表辽宁农业产品、工业产品、服务业产品的知名品牌,支持全省品牌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