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接待室内,两名快递员握手言和。一起涉案金额2200元的“小案”得到圆满办结。
李某原为某速运公司快递员,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当时李某尚有1万余元工资被拖欠,公司提出可以支付一半的工资,但需要李某签署协议承诺不再索要剩余工资,李某迫于无奈选择签署协议拿回一半工资。2024年年初,李某将原公司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盗走。经调查,李某盗走的电动车并非公司财产,而是快递员刘某所有。
办案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李某自愿认罪认罚。随后,办案人举行了公开听证,鉴于李某已将盗窃的电动车归还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岂料,办案人在向被害人刘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刘某却改变了之前的谅解态度。办案人组织双方在检察院接待室面对面谈心,最终刘某接受了李某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刘某也认可了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