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家宁办案组”走进沈阳市第三十中学,以“法治宣传进校园 普法护航促成长”为主题,为高一、高二1000余名在校师生送上寒假前“最后一堂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张佳宁结合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和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识法懂法、遵守法律”“以案释法、警钟长鸣”“自律自觉、防微杜渐”3个层面,深入浅出地向在场学生讲解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常见犯罪类型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学生们建立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做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考虑到青春期是同学们价值观与交友观的关键塑造期,极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张佳宁着重对“共同犯罪”展开全面且深入的释法说理,提示同学们练就一双“慧眼”,谨慎交友,理智判断,避免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时而因检察官风趣幽默的比喻发出阵阵欢笑,时而又因典型案例的警示陷入静默深思,法治课真正做到“入耳”又“走心”。课后,同学们感触颇深,纷纷表示将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追求,奉公守法、谨慎交友,理性处理矛盾,勇敢保护自己,努力成为崇礼守法、积极向上的优秀学生,让青春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绚丽光彩。
教育为本,防范在先。下一步,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立足师生需求,常态化、精准化、多样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