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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社”联动“薪愁事”解开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5-01-14 09:48

  本报讯  “多亏了检察官,我们的钱拿到了,一分也不少。”日前,阜新市新邱区某公司负责人和该公司8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来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2023年10月,刘某、郭某等8人入职新邱区某公司。2024年2月,公司停产,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刘某等人多次与公司沟通协调,公司表示待恢复生产、经营好转后全额补齐拖欠工资,但截至2024年7月,公司受经济环境影响,一直未复工复产,拖欠上述8名员工工资合计8万余元。刘某等人在多次追索无果后,向新邱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新邱区检察院在落实整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排查走访中获悉本案线索,积极沟通协调,与新邱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共同对本案进行研判。

  经过分析研判,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如启动诉讼程序,过高的司法成本不利于及时保障刘某等人的权益,也会让企业的复产复工计划搁浅,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尽早化解公司与员工的欠薪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检察机关确定了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的方式作为办理该案的核心思路,并与劳动监察大队共同派员组成调查调解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向8名投诉人了解在某公司的工作情况,听取了他们的基本诉求。同时,工作专班向某公司了解了经营现状、面临的困境,核实了欠薪事实及原因等,并向公司细致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工作专班不断核实案情、协商还款金额、确定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经过工作专班的不懈努力,于近日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当日足额支付拖欠刘某等8人的工资,并为其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开具离职证明。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是新邱区检察院、新邱区人社局共同采用“检察+人社”方式化解劳动纠纷的首例案件,为探索多元化解劳动纠纷提供了新思路,拓展了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