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8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这些农民工兄弟可以放心过大年了。
2023年3月,原告于某、徐某等8人在宽甸县某企业打工,约定日工资160元,一段时间后,企业停工,该企业应支付每人工资3000元到10000元不等,共计52490元。由于于某、徐某等8人没有与企业签订关于劳务费的书面合同,只有自己记录的工作天数,以至于他们多次到企业讨说法、要工资,都没有结果,无奈于日前诉至法院。
宽甸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该案分流至立案庭速裁法官手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被告公司了解情况。虽然该企业目前是停产状态,但仍有值班人员看管,法官向值班人员表明来意后,与公司新任负责人取得联系。法官向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希望尽快将农民工的工资落到实处。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当前停产,周转困难,实在无力给付,希望待复工后再进行支付。一连数日,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持续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虽然目前公司停产,但公司将来重新启动运作一定需要这一方土地上农民的支持,倘若持续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将影响企业的信誉,也将面临下一步招工难。同时法官将欠付8名工人的工资情况通过微信发送过去。终于,在速裁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在核实8人工资后,尽快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
日前,8名农民工先后告诉法官,拖欠近两年之久的工资全部到账,8人也陆续递交了撤诉申请,并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没有你们的努力,我们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感谢法官,让我们过个安心年!”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近年来,宽甸县法院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效果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真正为农民工解“薪”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