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丹东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按照数量指标完成核查工作,帮扶企业完成年度自行监测报告。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名单开展排查工作。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自行监测情况、监测数据联网报送情况、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达标、台账记录是否规范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事项进行逐项、仔细检查。同时要求各排污单位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