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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中院以创新思维解决改革“三大难题”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孙德江 | 发布时间: 2017-07-26 09:35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创新思维扫清改革“路障”,解决了全地区审判资源配置不均衡、审判资源不足、审判权力运行中易滋生司法腐败三大难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各地审判资源、案件数量的动态变化,锦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合理调配审判力量,既缓解了部分基层法院、法庭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又促进了干部生长和审判质效的均衡发展。推行员额法官的动态管理,解决了全地区审判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难题。最近,锦州中院协调安排太和区人民法院的6名员额法官充实到松山新区、滨海新区人民法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个派出法庭的压力。
  去年以来,锦州中院先后筹措资金445万元,建成锦州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与全国法院执行查控联动系统的全面对接。加大科技强院力度,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解决了审判资源不足的难题。通过该系统进行财产“四查”,使429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执结。锦州中院投入资金近170万元,新建300平方米信息技术含量较高的安检接待大厅,执行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并在提升审判质效、完成中心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锦州中院还研究制定了《关于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建立了独任法官、合议制的承办法官、审判长的“权力清单”,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权限。完善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案件评查及责任追究力度。截至3月底,两级法院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认定严重瑕疵案件5件,涉及5名法官,给以通报批评4人、记过1人。强化了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解决了审判权力运行中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难题。同时出台了《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规范了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管理职能,形成衔接有序、全程把关、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