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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标的额7000元的小案件,一件历时八个半月的“闹心事”,经过三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办案人:李燕
职务: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员额法官
原告王某与被告范某系朋友关系,王某以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范某,要求范某偿还借款本金7000元。一审法院判决范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7000元。范某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李法官,您太让我感动了,我们这个案子很小,只有7000元,但通过今天旁听,我知道您一定认真研究我们这个案子了,因为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您都能一下就在原审卷宗翻找出来。” 这原本是一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间借贷二审庭审,当我宣布“休庭,核对笔录签字”时,坐在旁听席上范某的丈夫李某站起来鼓掌说,“我们对您相当认可,今天这个事您说了算,您说让我们给多少钱,我们就给多少钱。” 利用王某签笔录的空隙,经过与范某交谈,我了解到范某之所以上诉,除了对欠款的性质和金额存在异议外,其认为一审的时候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但通过二审中我对当事人双方的提问,她已将自己的意见充分阐述,通过我的释法明理,她心中的疑惑已经解开,心里感觉也痛快了。
“李法官,我和王某以前关系不错,她如果跟我好好协商,我们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步。她如果让步,我同意跟她调解。但是她如果坚持,那我就跟她打到底。” 因为范某之前拒绝调解,看到其态度转变,我决定趁热打铁,单独把王某和其代理人叫到一边,从一审关于她的证据、二审庭审笔录中的陈述,一一进行分析和讲解。“毕竟你俩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之前感情也不错,不能因为这点小事这点小钱就伤了和气。”“总共也才7000元钱,现在打到二审法院了。伤感情不说,还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今天你们敞开心扉把话说开,我再帮着做做工作,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经过我与王某及其代理人释法明理后,王某表示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中,我耐心地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诉讼成本、双方关系等多方面为当事人分析利弊、讲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分析和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范某当庭支付王某借款本金4200元,二人握手言和。事后,范某的丈夫李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扬正气 事无巨细为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我手中。“李法官真正做到了热情、细致、公正、高效,仅三个半小时,就圆满解决了双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长达八个半月的民事纠纷。”感谢信中,李某对我的工作表示点赞。我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情怀初心,努力办好民生“小案”,解决群众难事,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和温度,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