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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涉案人员子女回到亲人身边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孙硕辰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12-26 10:17

  核心提示

  工友临行之托,竟成了孩子们认亲的“绊脚石”,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时出手,让两名孩童回到亲人身边。

徐莹

  办案人:徐莹

  职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组长

  2024年9月,海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邵某,今年29岁,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某地打工,独自抚养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一个11岁,另一个还未满1周岁。前段时间,邵某因有事回阜新处理,临行前将两个孩子托付给工友照顾,并表明没有邵某本人的同意,不得将孩子转交他人。后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9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两个孩子也暂时留在了内蒙古,无法回到家乡。

  2024年10月的一个上午,邵某的3名亲属眼含泪花来到了海州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表明来意。他们是邵某的叔叔和姑姑,自从邵某被羁押后,两个孩子一直在内蒙古生活,他们非常担心孩子的安危和生活状况,最近和两个孩子进行了视频通话,感觉孩子们离开父亲照顾后状态不是很好,为此他们已经去内蒙古看望过孩子,并想把孩子接回来生活,但是因为邵某临行前的嘱托,未能如愿带回孩子,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伸出援手,帮助孩子回到阜新生活,由他们代为抚养。特别是女孩也到了应该上学的年纪,需要接受教育。

  我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家属内心的焦急与期盼感同身受,当即表示要帮助协调此事,帮助两个孩子回到亲人身边生活。我第一时间到看守所对邵某进行提讯,征求其意见,作为唯一监护人的邵某表示,一定要将子女接回亲属身边抚养。因此案已到审讯阶段,邵某的家庭经济条件也很困难,我又积极联系了法院,共同协商为邵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考虑到法律援助律师主要是帮助当事人从刑事犯罪方面进行辩护,我再次与之沟通交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突破重重阻碍,最终邵某的子女成功回到了其亲属身边,今后得以在温暖、幸福的环境中茁壮成长,邵某的女儿也已重返校园。

  近日,我们收到了一面锦旗。“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我们这两个孩子可怎么办啊?”“你们真是为人民办实事的好检察官啊!”当事人亲属紧紧握着我的手,眼含泪花一直不肯放开。

  寒风瑟瑟冬意浓,红色的锦旗,烫金的字样,不但代表着检察机关履职尽责、公正执法的司法理念,也代表着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海州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将带着这一份赞誉继续砥砺前行,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着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持续传递检察温度,全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