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丹东市司法局全面梳理细化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和备案的相关要求,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在法治化轨道上的“提档升级”。
《指引》共包含五大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情形、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聚焦实践中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混乱、审核内容不全面、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细化和规范了9个方面25项审核重点,强调了合法性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时限,并附带合法性审核意见等参考模板。对审核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举例的形式解答了17个常见问题,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化。
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工具书”,《指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进行全流程全方位指导,配套设计了工作流程图,方便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能够快速查找、迅速定位。